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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13/N #顺风车故事

国庆接了一单顺风车,一个七〇后大叔,他回老家,于是闲聊起来。

他说每个月都回去,我惊讶问为什么,他说在建房子,国庆要浇筑封顶了,我说现在建,一般是建别墅吧,他回答是的。

于是,顺着这个话题展开,他说包给别人做,一平方六百五十块,一层一百四十平方左右,现在三层做好框架,三十万投进去了。地基还是自己搞的,算上拆旧房子,填地基,花了十二万。这么一算,四十多万已经进去了。

他没想到要花这么多,还以为十多万就能起个大概了。我笑着说,现在人工物价不一样了,只要动工,没几十万是做不起来的。

他在广州三十年了,为啥还要在老家起房子呢?儿女都在外面成家立业,村里都没人住,何必掏这个钱?他说儿子们和我是一样的疑问。他的回答是,再过几年要退休了,老婆不习惯住城里,觉得孤独,说不上话,还是村里开心,干脆起个房子。我猜,是老一辈落叶归根的思想,也是为了面子,不然何必起那么大一个房子。

他顺风车是儿子帮订的,我估计是买不上动车票,也可能是觉得麻烦。怎会麻烦?他说之前坐动车到南宁,然后儿子去接他,再送回老家,他儿媳妇每次都要跟车,说觉得不放心。我觉得略微有点离谱,他叹气,说儿媳妇比较强势,儿子做不了主,每次过去麻烦他们,儿媳妇总抱怨每次浪费他们的周末。他说,儿媳妇是西大的教授,我说厉害啊,三十多岁当上教授,他说她父母都是西大教书的,我说怪不得了。

儿子在南宁读大学时,不习惯住宿舍,说:老爸,帮我买一套房吧。他心想,也是,于是买了一套,装修花了六十万,然后说,估计是被那设计师小子给骗了,我附和,铁定是被骗了。不过,他话头一转,说用料也是踏实的,吊灯是全铜的,一个一万多,地板全部是进口木地板,老乡去了都惊呼舍得。他似乎觉得又没啥了。

我送他到家,他站在路口和我挥手告别,目送我离开,连连说着:辛苦了小伙子。
212/N #观影 #昆汀塔伦蒂诺

最近又看了一遍昆汀塔伦蒂诺的经典电影《低俗小说》,相比多年前,这次多了许多新感受。

比如文森特这个角色,可以聊很多。当年,印象最深的是,文森特作为前半场出场最多的、以为是主角的人,中途竟然被枪打死了?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情节简直让我干瞪眼。当时觉得文森特很酷,抽烟、和米娅的对舞、飙车……但现在不觉得了,甚至可以说,这个角色在我内心的形象彻底崩塌。

他的死,可以说早有伏笔——他就是这样一个无脑的、不称职的、沉迷低级趣味且没有边界的人。可以从好几处体现:第一个场景,去拿手提箱时,没有检查厕所是否有人,差点导致自己和朱尔斯被枪杀;海洛因随意放口袋,差点害死了米娅;米娅吸食过量,竟然在电话里说这个事情,不怕被监视;和朱尔斯争论神迹,争论不过后,在车上逼迫马文表达观点,竟然用手枪指着马文,而且没开保险,甚至食指已经扣住扳机,最后一个颠簸错把马文爆头了;把朱尔斯的车爆得全是脑浆,去了吉米家处理,朱尔斯强调别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,而文森特不仅弄脏了人家的毛巾,还在客厅别着枪,甚至出言不逊,要知道这桩事故都是因他而起啊,而他没有任何悔意……

太多太多了,我相信,任何一个人,身边都会存在类似文森特这样的一个人,表面看着很酷,真正接触后,真不会觉得酷,只会觉得赶紧远离。
211/N #陀思妥耶夫斯基

从某种意义上说,娜斯塔霞和金庸笔下的周芷若有许多相似之处。类似的出身,同样渴望身份认同,明教教主张无忌之于周芷若,如同公爵梅诗金之于娜斯塔霞。

不同的是,周芷若为了成为教主夫人不择手段,而娜斯塔霞则在高贵与自卑里反复挣扎,变成他人眼中的「疯子」。

她们俩其实都没有获得真正的爱,张无忌对周芷若更多的是感激和敬畏,公爵对娜斯塔霞则是怜悯。

本书有个情节印象深刻,那就是阿格拉雅发起的那场对决——娜斯塔霞让公爵选择走向她或者阿格拉雅——阿格拉雅是娜斯塔霞渴望的另一面,她出生于将军之家,美丽,聪明,善良。

公爵的犹豫,让已经与他订婚的阿格拉雅脸面尽失,她捂着脸夺门而出。

这一幕让我想起我非常喜欢的菲茨杰拉德的《了不起的盖茨比》,盖茨比向汤姆摊牌与黛西的感情,而黛西不敢踏出这一步,最后她也是夺门而出。

公爵想要救赎娜斯塔霞的心让他产生了犹豫,黛西不愿舍弃上流社会的地位让她不敢直面汤姆的逼问。发出对决的人,阿格拉雅,盖茨比,最后都没能胜利。
210/N #陀思妥耶夫斯基 #救赎

读完了《白痴》,荣如德译本,陆陆续续读了将近二十小时,从上个月到这个月。

这本书整体给我的感觉,没有《罪与罚》来得强烈。里面的梅诗金公爵,圣母般的人物,至善至美,他希望救赎的两个人——出身低微,聪明,高傲,美丽的娜斯塔霞,以及陷入娜斯塔霞的罗果仁,最终都没有救赎成功,甚至促使了两人的灭亡。

娜斯塔霞渴望摆脱「低贱」的身份,当善良而没有任何歧视的公爵出现时,仿佛一道光照向她,但她的高傲与自卑,又让她无法真正接受公爵——似乎,她是怕玷污了公爵的名声。

于是,娜斯塔霞在公爵、罗果仁之间反复挣扎。为了摆脱自己的「低贱」,选择与一掷千金的罗果仁结婚,但又在结婚时逃跑;最后,她意识到所爱之人是公爵,同时,公爵为了救赎陷入「癫狂」的她,选择与她结婚。然而,她又选择在结婚的当天与罗果仁逃走……

当公爵寻到罗果仁家,在罗果仁暗黑的屋子里,看到床上冰冷的娜斯塔霞,听着罗果仁是如何用尖刀刺进她的胸口,他是如此的冷静,仿佛早已知悉了这一结果。他又重新变成了白痴。
209/N #陀思妥耶夫斯基 #翻译

近期在读陀思妥耶夫斯基的《白痴》,荣如德译本,有个翻译很不舒服,书中有个叫Щ公爵的人,我的第一反应——"Щ"是什么鬼?查了下才知道是俄文名字常用的字母,读音介于"sh" 和"ch" 之间,翻了其他译本,耿济之翻译为「施公爵」,臧仲伦翻译为「希公爵」,遵从音译的原则。

我觉得荣如德对这个人物名字的翻译方式是很糟糕的,翻译的目的是让读者能够使用母语理解他国作家的作品,如果作品翻译过来还是让人摸不着头脑,那算什么好的翻译呢?

试想一下,如果读者想要朗读含Щ公爵的段落,是不是得去查一下怎么读"Щ",这个字代表什么意思,这对读者的要求未免太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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